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主办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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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0-12 00:00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
  2001年10月19~20日,《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规划任务书》)审查会在京召开,水利部总工程师高安泽主持审查,来自国家计委、水利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流域机构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共70余人参加了审查会。与会专家和代表对《规划任务书》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就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工作内容、规划的组织和协调等方面提出了审查意见,建议经适当修改后,作为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的依据。
  会议认为,《规划任务书》总体思路清晰、指导思想明确,规划内容全面,反映了新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新要求,符合我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方向。针对不断变化的水资源内外部条件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当前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应尽快组织开展该项规划工作。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调查评价;二是水资源配置;三是规划实施方案及政策措施制定。
        专家们在讨论中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应按统一的分区进行;工作重点应放在现状和近期水平年规划;规划内容应突出重点,重视节水和治污规划,做好水资源调查评价、供需分析和合理配置。为提高规划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会议建议要加强规划编制的基础性工作,尽快编制既有较高技术水平,又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大纲和技术规范;开发水资源综合规划信息系统;就规划中的技术难点开展专题研究。
  会议还特别强调,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加强规划各个层面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加强中间成果的检查和平衡。为及时给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提供建议,可分阶段提出规划成果。由于规划将涉及许多相关领域和部门,要加强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规划编制完成后,建议由国家批准组织实施。
  据了解,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将于今年内全面启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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