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主办
周学文在全国水利规划计划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20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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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1 10:54  
 
 

理清思路 把握重点
全力做好"十二五"水利规划计划工作
水利部总规划师兼规划计划司司长 周学文 
2011120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战略部署,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的总体安排,回顾总结"十一五"水利规划计划工作,科学谋划"十二五"水利发展的目标任务,全面部署2011年规划计划工作。部党组对规划计划工作高度重视,陈雷部长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矫勇副部长还将在会议结束时作重要讲话。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唐仁健副主任应邀到会,将对中央一号文件作精辟的解读。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规划计划司就"十一五"2010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十二五"水利规划计划工作思路和2011年重点工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一、"十一五"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回顾
  "十一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五年。自然灾害多发并发重发,灾情之重历史罕见,水利发展经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和考验。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水利部门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总体上看,"十一五"时期是防灾减灾成效最大、水利投资规模最高、规划目标实现最好、人民群众直接受益最多、行业能力提升最快的五年,是水利发展最好的时期之一。
  五年来,规划计划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扎实做好规划编制、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全力争取投资规模、切实加强规划计划管理和基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水利投资规模跃上新台阶,多渠道投入机制初步建立
  "十一五"时期,规划计划部门紧紧抓住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主渠道作用,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努力扩大水利投资规模。五年全国水利建设总投资约7000亿元,是"十五"1.93倍,也是历次五年之最。其中防洪工程占35%、水资源工程占45%、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占5%、其它专项工程占15%。
  一是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规模再创新高。五年中央水利建设投资2934亿元,是"十五"1.73倍。其中,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2315亿元,占78.9%;财政专项资金545亿元,占18.6%;水利建设基金74亿元,占2.5%。中央水利投资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中西部地区中央水利投资占79%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中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出台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加大了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水利投资逐年增长,特别是2010年中央水利投资达到987亿元,是2009年的1.5倍,再创历史新高。
  二是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规模快速增长。五年地方水利建设投资4000多亿元,其中省级2947亿元,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省级水利投资中,财政资金占70%,银行贷款、企业投资占24%,外资及其它资金占6%。东部、西南等地区省级水利投资规模较大,北京、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水利建设投资超过100亿元,其中云南超过200亿元、广东超过300亿元。
  三是多渠道水利投入机制初步建立。在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渠道的水利投融资机制。重庆、广东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成立省级水利(水务)投资公司,搭建市场融资平台,保证了地方水利建设投资需求。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了15亿元企业债券用于水利建设;广东省以水利规费收益权为质押,向银行贷款用于水利建设,并出台了《水利建设工程试行BT模式的指导意见》;山西省政府颁布了《山西省社会资金建设新水源工程办法》,全面开放了水利建设市场;云南省从烟草行业筹集资金专项用于水源工程建设;贵州省对水能资源开发权实行有偿转让,收取的水利规费和出让金专项用于水利建设。
  (二)重大规划编制实现新突破,规划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
  "十一五"是国家组织编制和批复水利规划最多的时期。五年来,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流域、区域等层面水利规划100余项,已批复64项,其中国务院批复24项,为科学有序安排水利建设提供了扎实的规划基础。
  一是基础性规划编制取得重大突破。去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规划在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我国水资源的承载能力,研究制定了全国、流域和区域水资源配置总体格局和可持续利用的对策措施,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水资源战略规划,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提供重要基础和依据。以2009年淮河流域防洪规划批复为标志,七大流域防洪规划全部得到国务院批复,为今后一个时期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规划依据。经过3年多的努力,七大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全部完成技术审查,规划在深入分析流域治理开发保护面临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各流域关键性控制指标,对未来20年的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进行总体部署,为加强流域综合管理、统筹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完成了金沙江、嘉陵江、怒江、鄱阳湖、洞庭湖等一批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编制和技术审查工作。
  二是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编制完成。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总体部署,在14项重大课题研究和21项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上,基本完成了《全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规划》总结了"十一五"水利发展成就,分析了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十二五"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建设任务、改革管理措施等。在此基础上,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完成了报送国务院审批的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报告初步成果,目前正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此外,按照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组织开展了西部大开发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指导、帮助西藏自治区编制完成了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省级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也基本编制完成。
  三是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取得丰硕成果。围绕水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突出薄弱环节建设,组织完成了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水库建设、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中小河流治理、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水源建设、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等一大批专项建设规划,为各类水利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规划依据。组织开展了抗旱、重要江河河口、河道岸线、采砂管理、水文发展、水利信息化等专项规划,为深化水利改革、强化水利管理提供了重要的规划基础。
  各地积极做好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山西省按照河湖水系连通、科学调度的水资源优化配置思路,编制完成了《山西大水网规划》;江西省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编制完成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利建设规划》;河南省编制了《中小河流治理总体规划》;浙江省编制完成了《农村河道整治试点规划》;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也编制完成了一批水利专项规划。
  (三)项目前期工作开创新局面,一大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
  五年来,中央和省级水利前期工作经费约80亿元,其中中央18.9亿元;北京、辽宁、黑龙江、浙江、江西、广东、广西、重庆、云南、新疆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前期工作经费超过2亿元,其中新疆、辽宁超过5亿元。按照"十一五"水利发展的战略布局,积极推进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不断增加项目储备,五年共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重大水利项目220项,总投资规模6393亿元,是"十五"2.6倍,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批复143项,总投资规模4185亿元,是"十五"3.4倍,确保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骨干水利工程前期工作重点突出。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各类水利专项建设规划,组织编制了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三年实施方案,明确前期工作重点。完成了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总体可研以及先期开工的15项单项工程的可研报告和多项初步设计报告。长江流域重点安排了中下游河势控制、"两湖"治理和一批重要枢纽工程;黄河流域重点安排了下游标准化堤防、宁蒙河段治理和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淮河流域重点安排了治淮19项骨干工程及进一步治理淮河行蓄洪区调整、扩大下游泄洪能力和上游防洪水库工程;海河流域重点安排了蓄滞洪区建设、骨干河道治理项目;松辽流域重点安排了提高粮食产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水资源保障工程;珠江流域重点安排了西江大藤峡水利枢纽和水资源保障工程;太湖流域重点安排了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利项目。同时,切实加强面上项目前期工作,严格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复核、审查等前期工作关键环节,积极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审批程序的完善。
  二是项目前期论证工作不断强化。在项目前期论证中,更加重视工程建设中的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等问题,妥善安置工程移民,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对生态敏感目标的保护;更加重视落实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法人组建和运行机制等建设条件,为工程顺利建设和建成以后的良性运行奠定基础。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及时出台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把好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两道关;组织制定水利工程用地标准,为节约集约用地创造条件;在前期论证过程中,为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加强对工程调度运行的研究,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
  三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扎实推进。治淮19项骨干工程全面建成,嫩江尼尔基、黄河西霞院、广西百色、湖南皂市、四川紫坪铺等重点工程投入运行并发挥效益,西藏旁多、吉林哈达山、四川亭子口、新疆肯斯瓦特等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长江中下游河势控制、黄河下游标准化堤防建设及其他江河治理稳步推进。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加快实施,中线京石段向北京应急供水,辽宁大伙房输水工程正式通水,青海引大济湟、甘肃引洮、贵州黔中枢纽以及西南中型水库等一批水资源配置和骨干水源工程开工建设。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流域近期治理任务基本完成,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继续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走马塘延伸拓浚、东太湖综合整治等项目开工建设。开展了1000余条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和103个县的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建设。五年全国共新建和加固堤防17080公里,新增水库蓄水能力381亿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285亿立方米。
  四是行业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大力推进水利信息化重点工程建设,完成了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建设,水文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重点加强了科技创新、防洪调度和水资源监测设施、基层管理单位生产生活设施和水政执法能力等建设,改善了行业管理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水利现代化水平。
  (四)三大目标任务取得新成效,水利惠民生工程加快推进
  五年来,落实中央投资1765亿元,全面推进了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水利建设,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期间,累计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100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590亿元,解决了2.1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由38%提高到58%。提前1年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解决1.6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任务。
  二是专项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如期完成。"十一五"期间,累计安排投资66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10亿元。如期实现了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三年完成专项规划内6240座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目标;基本完成了东部1116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消除了1.55亿人的防洪安全隐患,恢复了36.2亿立方米的水库库容,在近年来的防汛抗旱工作中,除险加固后的水库充分发挥了工程效益,对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生产供水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2010年还安排中央投资79.2亿元,启动了全国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
  三是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进展顺利。"十一五"期间,累计安排中央投资255亿元。规划内434处大型灌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80处灌区完成规划建设任务;中部4139处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全面完成,启动了全国99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一批新建灌区;实施了564个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在15个省区开展了以节水灌溉饲草料地为重点的牧区水利建设。全国净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5000万亩,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8500万亩,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45提高到0.50
  四是水土保持和农村水电等建设扎实推进。"十一五"期间,累计安排水土保持中央投资119亿元,继续推进长江上中游、黄河中上游、丹江口库区及上游、西南石漠化地区、东北黑土区等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区治理,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全国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3万平方公里。累计安排中央投资24亿元,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1959万千瓦,完成400 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解决了20多万户农民的小水电代燃料问题,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
  (五)重大问题研究获得新成果,决策科学化水平大幅提升
  "十一五"时期,围绕新时期水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了70多项水利重大专题研究。在全国层面,重点开展了水利投融资政策、与水有关的生态补偿机制、水资源核算体系、河湖水系连通、水利应对气候变化等研究。在流域层面,组织开展了以三峡水库为核心的长江干支流控制性水库群联合调度、引江济渭入黄、淮河与洪泽湖关系等研究。在区域层面,组织开展了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长三角地区区域发展、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等30多项区域水利发展重大专题调研。这些重大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成果,为推进水利科学发展提供了决策支持,为中央研究和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制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等提供了重要支撑。
  (六)制度体系建设得到新提升,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十一五"时期,以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为目标,切实加强规划计划制度建设,推进精细化管理,强化基础工作,规划计划管理水平得到新的提升。
  一是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制定并出台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水利规划管理办法、水利部规划及建设投资管理决策制度、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等规划计划管理制度17项。这些制度的颁布实施,明确了水利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等有关管理要求,规范了水利项目审批,强化了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管理,进一步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同时,开展了前期工作招投标、前期成果质量评价、设计变更管理等制度的制定工作。
  二是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五年来,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加大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和行政协调的力度;加快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编制、审批工作,提早部署,加强协调,初步扭转了项目任务书审批滞后的局面;组织编制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计划和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项目前期工作,增加了项目储备;强化投资计划精细化管理,实行项目分类指导,按照项目合理工期和建设能力,科学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加强了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统计指标、扩大统计范围、提高统计精度,建立周报、旬报、月报制度,及时跟踪掌握投资落实和完成情况。2010年,组织开展了20052007年中央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内部审计和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
  三是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编制完成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方案》,开展了7个省56个县的普查试点,组织了中央和省级培训,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全面展开;完成了水利发展统计公报、建国以来水利统计提要等的编印及发布工作,《中国水利统计年鉴》(中英文版)公开出版发行,水利统计工作不断加强;组织编制了洪水风险图(一期),开展了七大江河统一高程系统建设,完善了规划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等。这些基础工作的开展,为提高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奠定了基础。
  四是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高。在近年来相继发生的流域性洪水、南方雨雪冰冻、汶川特大地震、西南特大干旱、玉树强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中,规划计划部门积极投身抗灾救灾工作,第一时间赶赴抗灾一线,了解水利设施损毁情况,迅速组织编制灾后重建水利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时落实中央水利应急修复和灾后恢复重建投资,有效保障了水利灾后重建的顺利开展,应急管理能力显著增强。
  五是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规划计划部门以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认真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等活动。加强人员培训,开展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综合统计、建设项目后评价等各类培训,提升了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执行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制度,注重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回顾五年来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有以下五点体会: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始终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领域,是水利快速发展的根本保证;二是水利部党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不断丰富和完善,民生水利理念深入人心,为规划计划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三是深刻领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紧紧抓住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机遇,超前谋划,规划了一大批符合国家投资政策和方向的水利项目,积极开拓新的水利投资领域,为推进重大水利工程立项和大幅度增加水利投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始终把服务水利中心工作作为规划计划工作的立足点,着力研究水利重大问题,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了有力支撑;五是注重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把加强学习、人才培养、作风建设作为打造一支乐于奉献、敢打硬仗的规划计划队伍的重要举措。
  二、水利规划计划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民生水利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水利改革、加强水利管理的攻坚时期,也是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重要时期。今后五年,规划计划工作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规划计划工作的有利条件,用好水利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一是中央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提出了今后510年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要求大幅度增加投入,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为加快水利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二是刚刚结束的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对"十二五"水利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重点,为做好规划计划工作指明了方向。三是国家批复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等一批重要规划,编制了中小河流治理等一批专项建设规划,完成了一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为大规模开展水利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四是2008年第四季度扩大内需政策实施以来,各级水利部门在组织大规模水利建设中,超常规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强化项目监督检查,为新一轮水利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推进新一轮水利建设,规划计划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是新一轮水利建设任务更加繁重。中央对加快水利重点薄弱环节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水利建设呈现出投资规模更大、建设项目更多、进度要求更高等特点,要求规划计划部门必须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改进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形式,加强质量管理和进度控制,积极争取投资规模,科学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强化投资计划执行监督检查,保障大规模水利建设有序、高效开展。二是重大工程前期工作推进难度加大。面对大规模的水利建设需求,一些地方前期工作经费不足、勘测设计力量薄弱等问题将更加凸显,土地征用、移民安置、环境保护等要求将越来越高,前期工作的协调工作量越来越大,具备开工条件的骨干工程项目储备将显不足,要求规划计划部门更加重视水利前期工作,努力争取增加前期工作经费,统筹组织好社会各方面勘测设计力量,进一步加快水利前期工作。三是投资计划管理要求更高。随着大规模水利建设的全面展开,水利投资结构将进一步发生变化,投资重点主要是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实施主体主要是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建设将呈现投资总量大、单项工程规模小、项目分布范围广、监督管理难度大等新特点,对规划计划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规划计划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加强指导,强化监督,进一步提升投资计划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
  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十二五"规划计划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按照大规模水利建设的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着力解决规划编制、项目前期和投资计划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规划计划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十二五"水利规划计划工作总体思路
  "十二五"水利规划计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战略部署,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大力发展民生水利,把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不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作为战略重点,把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扩大投资规模作为主攻方向,把强化规划计划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作为重要支撑,努力开创规划计划工作的新局面,为新一轮大规模水利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不断完善水利规划体系,为实现水利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要根据水利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不断完善水利规划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基础性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抓紧完成七大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和其他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的协调报批工作,为加强流域综合管理、统筹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提供重要依据。二是抓紧开展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编制。以水资源综合规划为依据,深入研究未来10年我国水资源供求关系变化趋势,提出我国中长期供水安排意见,组织编制全国、流域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三是切实加快专项建设规划编制。根据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编制完成大中型水库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水土保持、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等专项建设规划,有序安排和实施"十二五"水利建设。四是深入开展一批重大专题研究。围绕国家总体战略及区域发展布局,深入研究水利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重点开展水安全战略、水资源配置战略、农业高效节水战略等重大问题研究,为水利重大决策提供支撑。五是着力加强水利规划管理。研究制订水利规划体系名录,逐步完善水利规划体系,规范规划编制、衔接、报批的程序;严格执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认真落实规划符合性审查作为水工程项目立项前置条件的规定。
  (二)着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为加快水利重点薄弱环节建设创造条件
  "十二五"期间,要按照国家批准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和各类专项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流域、区域水利建设布局和重点,切实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一是着力加强防洪重点薄弱环节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组织做好中小河流和主要支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洞庭湖鄱阳湖治理、防洪非工程措施、山洪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项目前期工作,为加快实施规划打好基础。二是全面推进进一步治理淮河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务院治淮工作会议精神,流域内各省加快了前期工作,目前我部已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7项,其中已批复2项;淮委和流域四省要加快其余项目的前期工作,尽早全面完成。三是尽快完成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利项目前期工作。18项水利项目中已开工建设4项,其余14项要尽快完成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四是加快实施《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重点做好长江城陵矶附近100亿立方米蓄滞洪区、淮河和海河重要蓄滞洪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安排其他流域蓄滞洪区建设项目。五是争取完成一批重点骨干工程项目立项。大力推进西江大藤峡、黄河古贤等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引汉济渭、引江济淮、滇中引水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论证,做好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型水库、新疆山区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六是认真抓好面上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做好千亿斤粮食规划新建灌区工程前期工作,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整体可研编制和审批工作,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等其他面上项目前期工作。
  (三)努力构建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为开展大规模水利建设提供投资保障
  经初步测算,"十二五"期间全国水利建设总投资规模约2万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万亿元左右,而现有的投资来源渠道和规模远远不能满足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需求。下一步,要认真贯彻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抓紧落实好文件提出的重大政策,努力实现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的投资目标。一是积极争取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要抓紧完善一批重点专项建设规划,加快重大水利项目的前期论证和立项审批,拓宽水利投资领域,做实水利有效需求,积极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好"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的政策措施。二是落实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要主动与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摸清底数和分布,积极配合做好使用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为用好这项新政策创造条件。三是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水利建设基金。国务院已同意将水利建设基金延长至2020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即将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要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各地要抓紧提出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水资源严重短缺和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名单,为落实好这项政策提供依据。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建设基金征收规模相差很大,多的省份高达64亿元,少的省份仅有1000万元,各地要相互借鉴,认真研究,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方案,进一步扩大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渠道和规模。四是要用好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2009年,国务院同意将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转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期至2019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专项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和中西部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非直接受益的16个省区要用好这项基金,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五是抓紧落实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和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的政策。各地要积极与财政、金融等部门沟通,落实好这项政策,争取更多信贷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建立融资平台,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
  (四)切实抓好规划计划基础工作,为实施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为适应"十二五"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需要,必须切实加强规划计划基础工作,着力提高规划计划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新的要求,抓紧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修订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等管理办法;同时,要制订一批新的管理制度,包括水利前期工作招投标、项目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水利工程用地标准等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规划计划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加强投资计划精细化管理。随着我国投资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对投资计划和预算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原则上当年投资要当年完成。规划计划部门必须充分考虑上年度的投资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建设工期以及所在县市的建设管理能力等因素,科学安排年度投资计划,防止造成年度投资积压。下一步,我部将抓紧研究提出水利投资计划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三是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各地要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方案细化,健全省、市、县三级普查机构,充实专职人员,落实普查经费,加强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确保2012年全面完成普查任务。同时,要做好水利常规统计工作。
  (五)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提升规划计划执行力注入强大动力
  做好"十二五"水利规划计划工作,保障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建设一支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规划计划队伍至关重要。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规划计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需要不断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同时,规划计划工作任务重、事务性工作多,需要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因此,必须下大气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利将不断面临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规划计划工作者要提高敏锐性,善于捕捉水利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方向性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三是增强服务意识。规划计划部门是综合管理部门,业务范围广,服务对象多,与基层联系密切,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外联系的重要窗口。要更加注重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努力提高服务基层、服务水利发展的能力。四是抓好廉政建设。规划计划部门具有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投资安排等重要职能,被外界视为权力部门,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制度建设,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做到用制度管事;同时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2011年水利规划计划重点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对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快水利重点薄弱环节建设,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切实做好水利规划编制与审批
  按照不断完善水利规划体系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快重大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一是抓紧完成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报批。根据本次会议对《全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讨论意见,抓紧修改完善规划报告,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尽早将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报送国务院审批。二是力争完成七大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协调和报批。目前,我部已将长江、黄河、淮河、海河、辽河流域综合规划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意见,要主动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抓紧修改完善规划报告,及时召开流域综合规划修编部际联席会议,对规划成果进行审议,争取尽早报请国务院审批。同时,加快推进金沙江、怒江、汉江、洞庭湖、鄱阳湖等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的协调和报批工作。三是启动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编制。抓紧成立规划编制工作组,制定规划编制技术大纲,开展有关专题研究。此项规划编制以区域为主,首先由各地提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经汇总、协调、平衡后,形成流域和全国规划报告,各地要按照部里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四是抓紧完成重点专项建设规划的编制。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沟通协调,抓紧对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量进行核定,编制完成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尽快将《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报送国务院审批,力争尽早组织实施;启动全国大中型水库建设"十二五"规划、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加快推进枢纽工程建设和农村水环境整治提供规划依据。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上述安排,积极组织力量完成或配合完成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着力加强水利工程前期工作
  根据国家已批复和正在编制的各类水利规划,抓紧对"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进行梳理,研究编制前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提出进度要求,加快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加快大江大河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启动进一步治理淮河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分淮入沂、洪泽湖大堤加固、蚌埠至浮山段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等项目立项,争取年内开工建设,重点抓好入海水道二期、平原洼地治理等项目的前期工作。继续推进长江中下游河势控制及"两湖"治理、黄河下游防洪近期工程、海河骨干河道治理等项目立项审批。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尽早批复新沟河、平湖塘、太嘉河延伸拓浚工程可研,加快完成新孟河延伸拓浚、望虞河西岸控制、扩大杭嘉湖南排等工程的前期工作。二是继续推进控制性枢纽工程前期工作。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尽早批复西江大藤峡、淮河出山店、新疆阿尔塔什等工程项目建议书,加快黄河古贤、黑河黄藏寺等控制性枢纽工程的审查报批工作。三是积极做好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尽早批复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可研,抓紧推进引汉济渭等项目立项审批,认真做好引江济淮、滇中引水、闽江北水南调等工程的前期论证工作;加快西南等地区骨干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四是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前期工作。在《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中拟列入244条主要支流、独流入海和内陆河流,在"十二五"期间安排建设,各地要按照轻重缓急,尽快启动一批河流治理的前期工作;同时,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投资力度,各地要尽快完成一批项目的前期工作,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五是争取出台《水利前期工作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高度重视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足额落实前期工作经费,充分利用勘测设计社会资源,加快前期工作进度,提高成果质量,以保障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需要。
  (三)积极落实年度水利建设投资
  今年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专项资金年度水利投资规模还没有最后落实,按照年度水利建设任务和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预计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将有较大增长。各地要结合重大水利投资政策的落实,统筹安排好水利建设投资,确保水利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争取加大预算内固定资产水利投资。2010年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占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约18%,我们将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协调,争取提高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在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力争在2010年的基础上有较大增长;二是力争大幅度增加财政专项水利资金规模。继续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中央财政专项水利资金投入力度,力争在2010268亿元的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积极拓宽新的投资领域,争取启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三是努力落实好"两项"政策。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还需要做大量的协调工作,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能落实到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抓紧出台新的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力争在筹资渠道和规模上有新的突破。四是及时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随着中央水利投资的大幅度增长,预示着地方配套资金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各地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用好用足各项水利政策,采取多种措施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保证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在今年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中,我部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要求,对去年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不好的地区,适度减少中央水利投资规模。五是继续加强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据统计,2010年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完成率只有60%,按照今年3月底前完成投资计划的目标要求,任务还十分繁重,各地一定要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10年投资计划如期完成。从今年开始,中央安排投资的建设项目年度预算支付进度可能纳入中央财政预算执行考核范围,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投资计划的执行,切实抓好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进度和衔接,确保投资项目的预算支付进度要求。我部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监督检查,同时,完善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纳入报送范围。
  (四)大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2011年水利建设项目数量多、任务重、要求高,要统筹协调好各类建设任务,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一是今年继续安排200亿元以上中央水利投资,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使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77%。二是继续实施《全国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将剩余的80多亿元中央投资全部安排完毕,规划内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开工建设;拟安排中央投资85亿元,启动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对近年来新出现的大中型病险水库继续实施除险加固,争取开展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改造。三是加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投资力度,确保完成30处以上大型灌区改造任务;加快推进广西乐滩水库灌区等新建灌区建设;大幅度增加农业高效节水灌溉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建设一批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继续实施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四是按照2012年底前完成2209条中小河流的重要河段治理任务的要求,今年拟安排中央投资100亿元,加快实施《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五是加快城陵矶附近100亿立方米蓄滞洪区建设,加大对钱粮湖、共双茶、大通湖东垸围堤加固投资力度,将剩余投资安排完毕,争取开工建设三个蓄洪垸的安全建设工程;统筹安排洞庭湖区10个重点蓄洪垸围堤加固工程和海河流域重点蓄滞洪区建设。六是加快实施淮河平原洼地治理世行贷款项目,抓紧开工建设入江水道整治工程,争取启动分淮入沂整治、洪泽湖大堤加固、行蓄洪区调整等一批重点工程;加快走马塘延伸拓浚、东太湖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争取开工新沟河延伸拓浚、平湖塘延伸拓浚和太浦闸除险加固等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七是抓紧完成黄河宁蒙河段治理工程,启动黄河下游防洪建设近期工程;继续实施长江荆江河段河势控制和海河、松花江、嫩江流域骨干河道治理,以及珠江三角洲五大联围等工程建设;加大湖南四水、湖北荆南四河、江西五河、四川五江一河、渭河、福建五江一溪等主要支流治理力度,力争开工青弋江、水阳江、滁河治理等防洪工程。八是加快四川亭子口、内蒙海勃湾、西藏旁多、贵州黔中、吉林哈达山等水库工程建设,抓紧开工江西峡江、云南牛栏江-滇池补水、四川小井沟、海南红岭等骨干水利工程,力争开工建设吉林中部城市引松供水、河北双峰寺等重点工程,全面推进西南地区以中型水库为主的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九是启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黄河水量调度系统等建设,加大对山洪灾害防治等非工程措施建设投入力度。同时,增加对重点区域水土保持投入,全面开展坡耕地综合整治;继续实施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和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项目,启动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工程;全面实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规划,新增农村水电装机260万千瓦;大力发展牧区水利,继续实施水利血防工程建设,加大水利援疆工作力度等。
  (五)深入开展水利重大问题研究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水利发展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规划计划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水利重大问题研究。今年重点开展以下课题研究:一是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研究。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是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合理配置水资源的重要措施。要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的水资源总体配置格局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和水利条件,重点研究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布局,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关键技术、生态环境影响、统一调度管理等问题,提出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的对策建议。二是农业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发展研究。要针对我国农业用水量大、用水粗放的问题,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研究农业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发展问题,加强高效节水技术的综合集成与示范,因地制宜发展管道输水、喷灌和微灌等先进的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优先在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和粮食主产区推广,建成一批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三是与水有关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自2007年起,我部组织开展了与水有关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在深入研究和多次调研的基础上,取得了丰富成果。研究成果将与水有关的生态补偿划分为重要区域水生态保护的补偿和矿产资源开发对水生态影响的补偿两类,分别提出了补偿框架方案,包括补偿范围、补偿主体与补偿对象、补偿标准测算、补偿方式及有关政策保障措施等。下一步,要继续深入开展此项研究工作,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好生态补偿条例,争取将与水有关的生态补偿条款纳入该条例;同时,在国家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时,力争选取几个条件成熟的流域或区域,开展水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四是流域干支流水库群联合调度运用研究。近年来,随着流域干支流水库建设的加快,一批控制性枢纽工程相继建成,为充分发挥梯级水库群的综合效益,需要尽快开展联合调度运用研究。我部于2009年组织开展了以三峡水库为核心的长江干支流控制性水库群综合调度研究,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要重点开展汉江干流、西江、松花江等流域水库群综合调度研究,处理好流域防洪、供水、航运、发电和生态保护的关系,为制定优化调度方案提供技术支撑。
  (六)全力抓好全国水利普查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进度安排,2011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普查机构组建。目前,省级普查机构基本建立,但一些县级水利普查机构组建尚未全面完成,各地一定要加大督办力度,尽快完成普查机构组建,充实基层专职普查人员。二是开展数据台账建设。数据台账是动态指标普查的前提和基础,具体工作由县级普查机构负责,省级普查办要加强组织协调,要对台帐建设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严格审核台帐数据,确保数据质量。三是加强普查人员培训。在完成第一阶段国家级和省级培训的基础上,1月底前,各地要全面完成县级普查综合培训;3月底前完成普查软件、数据处理专项培训;年内完成第二阶段填表上报培训工作。四是做好普查对象清查登记工作。各地要抓紧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工作,对所采集的普查数据进行分期分批录入、初步审核和预处理,各流域机构、省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清查登记任务。五是组织普查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针对清查登记、台账建设等关键环节,广泛开展宣传,为水利普查营造良好氛围。同时,继续做好水利常规统计工作。修订《水利统计管理办法》,完善分工协作、数据资源共享的统计管理机制;全面开展水利建设投资"全口径"统计工作,把中央各渠道安排的投资、地方自行安排的投资、社会融资纳入统计范围,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做好全口径数据的收集;根据水利建设的新要求,做好专项水利统计工作,今年将对原有的周报、旬报、专报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旬报制度,进行跟踪统计分析;加快水利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建设和一套表制度改革,促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水利统计工作能力和效率。
  同志们,做好"十二五"水利规划计划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陈雷部长、矫勇副部长在本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十二五"水利发展目标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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