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按照稳定投资的要求,在认真安排落实好年初投资总盘子(约320亿,与2002年大体持平)的基础上,做好项目准备工作,争取年中继续围绕一些建设重点积极争取国家增加水利投资。
19、突出重点,继续抓好重点国债续建防洪工程建设。
20、适度扩大“十五”水利基建规模,投资计划中重点抓好新开工项目。
21、进一步完善程序,加快灌区改造步伐、抓好人畜饮水二期工程建设;总结经验、作好前期工作,继续安排好西部中型水库等项目建设。
22、水保生态建设要继续突出抓好塔河、黑河、首都水资源项目建设;在抓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治理的同时,充分重视珠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加大治理力度。
23、能力建设。以中央和流域机构为重点抓紧国家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提高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24、结合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长江干堤加固工程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25、要进一步加强前期计划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