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主办
水利部近日印发《水利部定点扶贫规划(2001~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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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30 09:58  
 
 

近日,我部印发了《水利部定点扶贫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要求部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水利扶贫工作的统一协调;部直属有关单位和有关省、直辖市水利部门要对定点扶贫县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各定点扶贫县要按照《规划》认真做好水利扶贫开发实施计划,加强对水利扶贫项目和投资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工程监理、质量监督、资金审计的制度,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和作用,切实做好水利定点扶贫工作。

《规划》是我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共中央组织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国开发[2002]3号)精神,具体落实由我部定点扶贫的湖北省房县和重庆市城口、开县、云阳、巫溪、武隆、丰都县等7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扶贫开发措施,根据水利发展“十五”计划及各扶贫县的实际情况,组织有关单位,会同地方编制的。并通过了专家会议的技术审查。

《规划》提出新时期水利定点扶贫的重点主要包括:加快定点扶贫地区的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继续支持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以及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小微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步伐;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加大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力度,并以此推动山区群众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小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解决农村能源和生活用电问题,保护生态,发展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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