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主办
矫勇司长在贯彻落实海河、珠江、辽河流域 防洪建设若干意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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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3 08:57  
 
 

 

 

同志们:

国务院批转七大江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是指导2010年前流域防洪建设的重要文件,是加强流域防洪建设的重大决策,是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基本依据。这次会议的召开既是对前五年防洪规划和建设工作的总结,也是对今后进一步做好防洪建设工作的推动。昨天,张基尧副部长做了题为“加强流域近期防洪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筑防洪安全保障”的重要讲话,总结了过去5年防洪建设的成就和基本经验以及治水思路的转变,分析了当前面临的防洪形势,指出了今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若干意见》的建设任务和重点。三个流域机构分别介绍了《若干意见》实施方案,进行了分组讨论,形成了会议纪要。会后,部里将以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将会议纪要印发流域机构和各省区。下面,我就会议情况作简要的总结。

一、会议的收获

1、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98大水后,中央在防洪工程建设上的投入达1200亿元。经过5年的建设,各流域的防洪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今后水利建设的重点将从以防洪建设为主转变为在加强防洪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水资源工程建设。今后防洪建设要重点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强防洪工程建设,不断完善防洪工程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防洪安全保障。虽然经过了5年大规模的防洪工程建设,但由于历史欠账多,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建设的要求不断提高,目前各流域的防洪体系还不够完善,防洪手段还不健全,防洪形势依然严峻。今后一段时期在加强水资源工程建设的同时,防洪建设不能削弱,要突出重点,进一步把防洪工程建设搞好。

2、认清了形势,转变了观念

在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中,强调了要实现思路的转变。思路的转变主要应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从单纯的工程防洪转变为建立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洪减灾体系;二是由单纯约束洪水转变为加强人类行为活动的自我规范,给洪水以出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三是从以防洪单一目标逐步转变为在防洪的同时充分考虑雨洪资源利用等综合目标。

从面临的形势上,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要求水利提供防洪安全保障。经济增长需要依靠社会消费、社会投资、政府消费、出口贸易四个方面来拉动。目前分析,社会消费对GDP增长的拉动在1%到2%,投资拉动在3%以上,政府开支本届政府提出零增长,出口贸易拉动在2%左右。因此,投资仍是当前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手段。今年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行国债1400亿元,今后一段时期水利投资仍将保持较高的水平。因此,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做好水利前期工作,稳定水利投资的持续性,促进水利建设稳定发展。

3、明确了任务,突出了重点

会上,大家对三个流域机构组织编制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原则通过《若干意见》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按照《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明确了目标,落实了任务,确定了建设重点和进度安排。希望会后流域机构组织对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使方案更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明确了责任,确定了分工

近几年的防洪建设在投资上有些过度依赖中央投资。今后一段时期,从长期投资趋势来分析,国家难以长期维持目前这种高强度的投资趋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要依靠提高生产力水平,提高对增强消费的依赖。防洪工程投资不能单纯依靠中央投资,要明确责任,划分事权。对大江大河控制性工程和一二级堤防,中央和地方要共同承担责任;对中小河流、一般堤防、城市防洪,应以地方为主。

二、对讨论中提出的一些问题的说明

1、在《若干意见》实施方案中增加项目的问题

各组在讨论中都提出希望在实施方案中增加一些本省的项目。根据统计,七个流域《若干意见》加上黄河治理规划中估算的防洪工程总投资达6300亿元,需要年平均投资强度630亿元,如果按照目前中央和地方投资分摊比例计算,每年需要中央水利投资用于防洪上就是300多亿元,投资压力非常大。各流域面临的防洪任务都十分艰巨,但投资规模又不可能大幅度提升,因此就必须突出重点,保证大江大河治理的重要工程。同时,《若干意见》的实施还要与“十五”计划相衔接,不能随意增加项目,在项目审核中,要从严控制,抓住重点。

2、项目审批程序的问题

98大水后,水利投资大幅度增加,前期工作滞后,我们在堤防建设、病险水库加固、人畜饮水等前期工作方面采取了一定的程序简化,保证了建设的需要。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列入规划的729座,加上西部的共计1346座,2亿元以下投资的项目由省里立项审批,流域机构复核;人畜饮水项目和大型灌区改造项目3000万元以下的基本上由地方审批。但今后对新开项目,只要使用公共财政投资,一律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审批单位要根据在建规模、投资能力,慎重地审批项目。目前水利在建规模老国债项目还有600亿元,已批准立项的项目约1500亿元规模,加上南水北调工程1240亿元,可达到3700亿元的在建规模。水利前期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项目的立项审批,比如设计质量问题和概算偏大的问题。水规总院、流域机构审查项目时,在概算上已经从严控制,但到了国家计委,到了中咨公司,普遍对项目概算砍10%。这就说明由于前期工作不扎实,导致了概算偏大等不合理的内容,因而延误了审批时间。因此,在前期工作中,一定要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前期工作的水平,这样才能加快审批进度。从部规划计划司来说,一定要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与国家计委进行沟通,把工作做得更好。

3、中央投资比例的问题

近几年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大幅度增加,但地方配套资金非常困难,各地希望增加中央投资比例。对这个问题,我给大家解释一下,今后再增加中央的投资比例,难度非常大。最近,我部和中咨公司、国家计委都对投资比例的问题进行了研究。1998年以前,中央对堤防项目的投入比例一般在0~40%左右;98大水以后,中央的投资比例达到30%~80%,东部地区普遍补30%,中部长江干堤补80%。除中央项目外,对地方大中型综合性水利项目的资本金补助比例在20%到70%,个别的到了80%。今后中央补助的比例要对前五年的标准进行调整,将比前5年投资比例要降低。这是因为水利建设任务太重,单靠中央投资难以承受,需要充分依靠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要依靠市场机制的力量。这里也希望各个省区能够科学地把握投资比例问题。

4、雨洪资源利用的问题

风险调度即改变单一汛限水位的调度方式,通过不同的汛限水位运用和水库实时调度,增加水库蓄水量,进行雨洪利用。雨洪利用也要注意处理好上下游关系和上下游水权问题,通过试点,制定相应的指导原则和管理办法。对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要在减少洪水损失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蓄滞洪区滞洪蓄水或回补地下水。雨洪利用是一种理念,是一种方向,需要我们做大量的研究论证工作,要事先做好前期工作,做好舆论上的宣传准备,既能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又要将洪水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三、对下一步工作的要求

一是会后大家要把这次会议的精神给省里的领导通报一下。国务院批准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各有关部门、各省市区的共同责任,要把《若干意见》明确的目标和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在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中,首先要清理好目前在建的防洪工程,计算清楚已批项目的概算规模和已完成规模,建设情况要搞清楚。比如对海河流域,滹沱河、永定新河、子牙河、漳卫河等都安排了投资。现在省里要算一算,截止到目前,这些河流批了多少投资,中央地方到位的投资是怎么样,完成了多少,建设的情况怎么样,有一个详细的清单报到部里。珠江流域五大联圩、西江干流治理,南宁、梧州、柳州等重要城市防洪工程,批了多少投资、安排的投资以及完成情况,把这个账算清以后,剩下的新开工的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立项。各流域都要理清目前在建的防洪工程,帐要算清。

三是要抓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十五”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十一五”重点项目各省和流域机构要提前考虑,“十一五”的重点防洪工程怎么样布局,哪些重点项目现在要开展前期工作,要提前研究。要按照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将建设任务和重点纳入建设计划,把前期工作做好。

四是要加强建设资金管理。水利建设投资量大,一定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不能掉以轻心。我经常举一个例子,98年以来的投资中央是1786亿,加上地方一共是3652亿,如果是千分之一出问题,就是三亿六千万;如果是万分之一出问题,还三千多万。项目个数有上千个,万分之一出问题的概率不是太小。因此,在资金管理上一定要关口前移,加强资金管理的前期工作,从项目概算,从计划下达、计划管理,从招投标,各个环节把资金管理工作搞好,真正能够做到万无一失。这五年整个水利规划计划口基本上还没有出现大案要案,我们希望把这种良好的局面维持下去。在这里,也拜托各个流域机构计划部门、各省水利部门、计划部门、财务部门共同作好这项工作。

这次会议得到了有关部门尤其是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计委、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这是对水利工作的大力支持。这次会议召开得到海委、天津水利局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同时对与会的全体同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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