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主办
2003年规划计划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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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15 14:08  
 
 

2003年规划计划工作总结

规划计划司

2003年12月

 

2003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一年之中,我司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部党组总体工作部署,面对复杂的局面,审时度势,统筹规划,科学安排,规范管理,扎实做好各项规划计划工作,努力为实现部党组提出的新时期水利发展目标,推进水利事业全面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关于2003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

2003年是极不平常的一年。全国大部分地区遭受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袭击,淮河、黄河、渭河等流域发生较大洪涝灾害,南方地区发生严重旱灾,云南、内蒙、甘肃等省区发生频繁地震灾害。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水利工作克服了“非典”疫情的影响,战胜了洪涝等自然灾害,取得了2003年水利发展和改革的巨大成就。为了保障部党组的中心工作顺利实施,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克服种种困难,应对各种挑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努力稳定较高的水利基建投资规模,保障水利快速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优化水利基建投资结构,统筹重点领域的优先发展和水利事业全面发展;三是稳步推进水利规划和各项前期工作,奠定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四是进一步加强管理,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规划计划工作服务于水利发展和改革的水平。此外,针对各种自然灾害,深入调研,科学安排,努力保障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保持较高水平的水利基建投资规模,努力保障水利快速健康发展。2003年,中央做出保持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重大决策,继续执行扩大内需的方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我司按照部党组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国家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分析水利发展形势和基建投资需求,及时向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了水利形势分析和水利投资基建需求有关报告,并努力完善各项前期工作,全力落实今年中央水利投资,使水利基建投资继续保持了较高的水平。全年共落实中央水利基建投资367.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351.25亿元(预算内91.25亿元,国债260亿元),利用外资4.9亿元,中央项目利用贷款11.2亿元,与2002年相比增长14.3%。同时,针对国家关于加强投资对经济增长拉动的要求,我司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加快投资计划下达速度,在2月底之前下达了第一批国债投资计划118亿元,约占年初确定的全年水利国债投资计划的50%,6月底以前下达年度总投资计划的70%以上。截至目前,中央水利财政基建投资已下达306.83亿元,占全年计划安排投资的87%,其中财政预算内资金已全部下达完毕,国债下达213.54亿元,灾后重建投资16.465亿元正在下达之中,南水北调剩余30亿元投资也在积极争取适量安排下达。稳中有增的投资规模有力保障了全年水利发展和建设对投资的需求。

(二)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统筹重点领域的优先发展和水利事业全面发展。按照新时期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部党组治水新思路,结合2003年水利建设的形势和特点,在调整投资结构,保障建设重点,促进全面发展上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充分认识“三农”问题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保证粮食安全提供基础性支撑条件。今年共安排面向农村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145.2亿元,保障了灌区建设及节水改造、人饮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水电建设等老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全面启动了部党组年初确定的牧区水利、淤地坝、以电代燃料等“三个亮点”工程。二是继续保持对西部大开发水利建设的投资力度,全年中央投资132.2亿元,有力支撑了西部地区节水、水源建设和生态建设,为保障粮食主产区的农业生产、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黄河不断流、黑河、塔河生态的恢复提供了重要支撑作用。三是在防洪工程建设上,按照部党组的部署,实现了从长江流域向淮河流域的战略转移。结合今年淮河流域大水,中央共投资45亿元,加快了治淮骨干工程建设,保障了淮河流域的灾后重建。四是积极做好灾后重建投资计划工作。针对今年夏秋以来我国洪涝、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局面,我司认真贯彻落实部党组总体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多次在灾害发生第一时间深入灾区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反复协商,落实投资,2003年共落实灾后重建投资37.09亿元,保证了行蓄洪区的倒房受灾群众能够当年搬进新居,保证了灾后重建各项水利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人民群众的关心。五是进一步适度扩大“十五”水利基建规模,新开工了一部分“十五”重点水利骨干工程,促进各地区水利协调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行业能力建设,投资5.1亿元,用于水文、水资源监测、电子政务、数字流域等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水利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稳步推进水利规划和各项前期工作,夯实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和部党组治水新思路确定之后,做好水利规划和各项前期工作既是全面贯彻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实践部党组治水新思路的前提,又是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我司在前几年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2003年水利工作新要求,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

首先,加强了重点领域水利规划编制工作。为做好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我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突出规划的权威性和规划编制的严肃性,加快了规划编制进程;联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8部(委)下发了《关于请协调配合进一步做好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基本理顺了部门间的关系;通过加强对各流域和有关省区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提高规划人员的整体技术水平。目前,规划调查评价阶段汇总工作已全面展开,水量、水质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的汇总分别完成了90%、60%和70%,基本实现了计划进度目标,为下阶段全国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防洪规划重点抓了全国和各流域防洪规划报告的修改完善工作,对流域防洪中的关键性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论证,目前已具备了全面审查条件。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完成了《全国水库建设规划》、《长江重要支流和重要湖泊近期防洪建设规划》。《渭河流域近期重点治理规划》、《东北国际河流综合治理规划》、长江等重要河口综合治理规划等一批重要河流规划正在编制之中,有的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这些规划的编制和完成将为我国水利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克服“非典”影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保障重点水利工程顺利实施。“非典”期间,我司按照中央关于一手抓“非典”防治,一手抓经济建设的精神,全司同志没有休息过一天,加强规划计划工作内业管理。通过集中项目审查、网络审查、通讯审查等方式,加快了南水北调整体项目建议书、东线、中线一期工程总体设计方案以及2003年拟开工的单项工程的审查或审查的准备工作,努力满足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要求;加快了治淮骨干工程、首都水资源、黑河以及塔里木河综合治理等在建项目各单项工程的审查审批工作;加强了“十五”计划安排的159个重点项目和国务院批复的各流域近期防洪建设“若干意见”中确定的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人饮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前期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由于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国家在加大投资力度,克服“非典”影响,拉动经济增长的决策中,又再一次追加我部国债投资16亿元,用于人饮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第三,抓住机遇,全力推动治淮工程建设。年初,部党组做出决定,要把流域的防洪重点转移到淮河。根据部党组的决策,我司及时深入淮河流域进行调查研究,协调重大省界矛盾工程,全面推动治淮19项骨干工程的前期工作。2003年淮河大洪水后,我司又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分析治淮骨干工程在大水中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提出加快灾后重建和加快治淮工程前期工作的建议,并会同国家发改委积极组织四省做好灾后重建和加快治淮工程的实施方案,为中央决策提供技术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做出加快淮河治理的决策后,我司在充分征求沿淮各省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洪涝兼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编制完成了《加快治淮工程建设规划(2003 - 2007)》。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03年治淮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又于2003年11月22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了水利部加快治淮工程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了治淮工作。由于有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治淮的坚强决心,部党组的正确领导,沿淮各省的全力支持,治淮工作在今年大水之后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第四,统筹安排,启动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前期工作。今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强调了发展和改革要坚持“五个统筹”。在科学的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指导下,国家启动了“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我司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水利发展“十五”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水利发展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在深入调查研究和预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和“十一五”水利重大研究课题,并于2003年12月3日在北京召开了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专家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促进“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管理,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规划计划工作服务于水利发展和改革的水平。按照部党组的要求,今年是全面加强改革和管理的一年,我司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方面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在部的统一部署下,废除了一些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规划计划行政审批项目,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提高了政府行政效率。二是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的要求,不断推动前期工作的招投标,充分利用社会的研究、勘探、设计资源,加快前期工作进度,提高前期工作的质量。比如我司针对部分水资源综合规划研究课题,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研究单位,得到社会好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水利规划计划管理制度逐渐完善。2003年,我司组织编制的《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已由部颁布实施,《水利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已编制完成;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基建投资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流域水利前期基础工作总结和成果管理的通知》等。我司还加强了水利前期工作任务书制度的管理,努力克服规划、专题研究项目存在的杂、乱、小、散的状况;实施了小基建项目概算委托复核制度,加强了部直属单位小型基建项目管理。这些措施对严格规划计划管理,规范水利项目行政审批和投资计划管理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加强综合统计工作,提高规划计划信息化管理水平。我司的规划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前期工作、投资计划和统计工作依靠系统逐步实现了动态管理。开展了水利统计业务培训,加强与投资相结合的实际工程量完成情况的统计工作。围绕水利建设和规划计划中心工作的需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工作,提高了统计工作水平和质量,我部的水利统计工作多次获得部委评比的各类奖项。

分析2003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取得的成绩,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规划计划工作要始终坚持党在新时期的水利工作方针和部党组的治水新思路,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科学把握规划计划工作方向和目标,这是全面完成各项规划计划工作任务的基本保障;二是规划计划工作要善于分析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围绕水利发展目标和部党组中心工作,根据中央政策的要求,及时调整投资结构、把握建设重点,这是保证重点领域优先发展和统筹水利全面发展相协调的有效手段;三是规划计划工作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于发现和把握新时期、新形势下水利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领域,积极主动做好规划计划工作,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四是规划计划工作要加强管理,注重改革,通过管理和改革不断提高规划计划工作的规范行政能力和综合业务能力,这是改善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保障国家投资安全和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基础。

二、规划计划工作面临的形势

虽然2003年规划计划工作在部党组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应该看到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然严峻。2004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面临的形势,首先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对水利发展和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密切结合水利发展和改革的实际,在工作中努力体现科学的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全面做好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落实好各项重点水利建设任务。二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发展与改革工作会议分析了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明确了2004年的经济政策,把“三农”、西部、生态和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作为国债投资的重点,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适应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的要求,突出治淮、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突出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突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突出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地区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突出生态治理等。三是今年的淮河、渭河洪水灾害暴露出我国江河防洪减灾体系还存在较大的薄弱环节,北方地区尤其是城市在雨量较丰沛的年景仍然表现出严重的水资源短缺,粮食安全问题也再一次亮起了警示信号。因此,围绕水利部党组提出的2004年水利工作重点,水利规划计划要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为防洪抗旱、水资源配置、农村水利建设、重点区域水利建设、建立节水型社会、生态综合治理和水利现代化建设等水利中心工作服好务。四是新《水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颁布和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等不断深化,要求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必须要依法行政,完善水利规划体系,界定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行政许可的范围、内容、权限和规则,深化有关审批制度改革、以公益性为主的流域控制性工程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五是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还面临着涉及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基础性规划相对滞后、部分流域和区域重大水利前期项目储备不足、水利建设投资依然不足、规划计划管理工作相对薄弱等问题。

上述形势和任务要求规划计划工作在新的一年中要努力克服各种困难,把准方向、理清思路,做好规划、抓好前期,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水利规划计划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水利事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三、2004年规划计划工作打算

根据2004年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的要求,按照部党组的治水新思路和水利中心工作,2004年水利规划计划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与时俱进,科学把握规划计划工作的正确方向。规划计划工作作为水利发展的基础,2004年首先要结合水利发展和改革的实践,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会议精神。1998年以来,经过治水思路的重大调整和国家对水利基础设施大规模的投入,水利经历了一个跨越式的发展阶段,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大幅度提高。但是应该清楚地看到,水利发展和改革的现状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国民经济将保持持续快速的增长,产业结构将发生重大调整,城市化进程将会进一步加快,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将会大幅度提高,由此对防洪安全、水资源保障、水生态环境改善的要求会更高。与此相比,我国部分重要流域和区域的防洪基础设施依然相对薄弱,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仍然是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水土流失、生态恶化现象尚没有从根本上遏制。因此,规划计划工作要深刻领会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认真分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当前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对水利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需求,围绕部党组的中心工作,正确把握水利规划计划的工作方向。为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建立节水型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全面发展和深化改革提供坚实的规划计划工作基础。

(二)强化前期、优化结构,努力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04年经济工作要稳定政策、适度调整,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考虑到目前全社会基本建设投资增长相对较快的情况,中央决定2004年发放的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从今年的1400亿元调减到1100亿元。这预示着中央水利基建投资在明年将会有一定程度的调整,因此2004年的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和水利投资安排要进一步突出重点,优化结构,保障重点领域的水利建设顺利实施,同时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各个领域协调发展。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部党组的要求,水利规划计划在项目前期和投资计划安排上要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国务院2003年治淮工作会议的要求,加强治淮前期工作,加大投入力度,保证治淮骨干工程的开工规模,确保治淮骨干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同时进一步抓好长江、黄河、海河等流域防洪续建工程。二是全力做好南水北调东线、中线一期工程前期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考虑西北地区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快速发展和改善生态条件的要求,加快南水北调西线一期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三是按照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是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切实抓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粮食主产区的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更大范围的做好人畜饮水解困工程,继续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一步扩大淤地坝工程、牧区水利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试点规模,力争全面启动。四是进一步加强尼尔基、百色、紫坪铺等国家“十五”重点续建水利控制性枢纽建设,新开工湖南皂市、甘肃引洮、黄河西霞院等“十五”重点工程,稳定水利在建工程的建设规模。五是继续加强西部大开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前期为先导,投资为基础,体制为保障,加快塔里木河、黑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加强长江、黄河上中游、珠江上游石漠化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六是以城市防洪和供水、保障粮食主产区生产能力、维系良好生态为重点,加强东北老工业地区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改造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七是继续加强水利机构能力建设,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提高应对和控制洪涝旱灾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以水利的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

(三)全面规划、统筹兼顾,认真打造水利发展和改革的规划基础。为了保障水利发展和改革顺利实施,实现由抗御洪水到有效管理洪水的转变,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建立节水型社会,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对水利的要求,就要扎实做好基础性规划工作。2004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六项水利规划工作。一是要全力抓好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在2004年一季度初步完成全国水资源评价阶段工作,提出我国第二次水资源评价成果,在此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启动全国水资源优化配置规划工作,为“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我国初始水权制度提供规划基础。二是按照《防洪法》的规定,完善国家和流域防洪规划的最后修编论证工作,争取在2004年二季度前完成防洪规划的审查、修改、协调和报批工作,形成我国完整的防洪规划体系,指导全国和各流域的防洪工作,支撑由抗御洪水到有效管理洪水的战略转变。三是编制和完善重点流域和区域的综合和专项规划。要抓紧修改完善《渭河流域近期重点治理规划》,尽快完成审查报批工作;尽快修改完善东北老工业地区水利发展规划,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提供水利支撑;尽快修改完善长江河口、珠江河口、黄河河口的综合治理规划,促进东部发达地区经济社会的率先发展;在国家和流域防洪规划的基础上,加快蓄滞洪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大规模的蓄滞洪区建设,完善大江大河防洪减灾体系。四是要加快国际河流规划的编制工作,为促进国际河流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强我国争取国际河流水权的地位,加快国际河流整治,防止国土流失奠定规划基础。五是研究选择典型的区域和流域,积极开展建设节水型社会和现代流域的规划编制工作,为推动建设节水型社会和现代流域的实践提供规划支撑。六是加强重大专题研究。要扭转以往部分研究课题存在的小、乱、散的现象,针对重要规划、重大工程和水利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课题,积极组织攻关研究,为水利发展与改革提供理论和科学基础。

(四)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全面开展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切实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是抓住这一关键时期的前提。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因此要务必抓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首先要认真分析规划编制的时代背景,理清规划思路,明确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研究规划目标、主要内容和任务。此次规划编制最大的时代背景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为实现这一宏伟的战略目标,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理清规划思路,就是要全面分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水利发展和改革的要求,深刻认识在水利的发展和改革中,如何体现和贯彻科学的发展观和发展的“五个统筹”。

因此,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要体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将“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与水利发展与改革的实际相结合,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提升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规划编制的原则要体现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坚持以改革和创新促进水利发展,坚持水利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规划编制的目标和任务要体现“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要充分认识到“三农”问题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加大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扶持力度;要认真分析城市化进程中对城市水利的要求,因地制宜,研究确定城市水利发展的模式、目标、体制和重点;要研究农业节水的潜力,探索水权从农业向城市和工业有偿转让的机制,保障工业化进程中对农业节水的有效补偿。统筹区域发展要抓住不同流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水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分类解决,突出特色,共同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在大力加强水利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充分重视政府对水资源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对洪水的社会管理,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水资源配置机制,改革公益性为主的水利资产管理体制等。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就是要在发挥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水利发展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就是要吸纳国内外先进的治水理念和治水经验,要创新治水理论,探索既符合我国水利发展实际、又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治水方法。规划的定位要体现水利发展规划是政府主导编制规划的重要领域,是政府加强对水资源的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履行水利公共服务职能、以政府主导实施的刚性规划,是指导水利发展和改革、确定水利重大工程布局和建设安排的重要依据。规划编制的程序要体现规划编制的严肃性,充分依靠专家力量,鼓励广泛的社会参与,加强民主决策。总之,2004年规划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按照上述要求,全力组织做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五)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不断提高规划计划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近几年,我们不断完善计划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改进管理方式和手段,有效加强了水利基建计划管理工作。但历次的稽查、审计以及新闻媒体的报道,还反映少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有的工程存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挪用资金的现象;二是有些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导致工程建设阶段设计方案调整过多,投资变化过大,不按程序报批。三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不能有效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导致年度间结转投资数额过大,影响了国家对投资计划的安排,也影响了投资效益的发挥。因此,2004年必须加强水利规划计划管理工作。首先,要加强水利投资计划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在水利部已经颁布的《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配套法律法规,规范和加强项目立项、计划安排、执行、跟踪检查、成果验收转化等各个环节管理。其次,要根据七部委文件要求,在水利前期工作勘探设计中全面引入招投标机制,抓紧出台水利前期工作勘探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引进社会上优秀的勘探设计队伍进入水利行业,提高水利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第三,要加强对中央直属大中型项目的投资计划管理,实行单项工程计划审批或核备制度,要系统掌握中央直属大中型项目的概算执行情况,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和工程形象面貌进展情况,保证水利部直管的项目不出问题。第四,要加强统计工作,在水利规划计划系统大力推广使用水利规划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保障规划计划信息畅通,保障信息对规划计划决策的支撑。第五,要进一步加强规划计划队伍建设,努力学习,敢于实践,不断提高规划计划工作人员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能力,扎实的业务能力,规范的行政能力,处理复杂事务的综合能力;要着力提高规划计划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加强党性作风建设,树立服务意识,廉洁从政,执政为民,建立一支廉洁、勤政、高效、规范的水利规划计划队伍,服务于水利事业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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