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主办
关于印发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3年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0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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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1 10:32  
 
 

水利部办公厅文件

办规计[2007]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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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3年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抓好下一阶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步伐,提高前期工作质量,为工程建设提供坚实的前期工作支撑,各地需抓紧编制本地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年实施方案,用以指导本地区下一阶段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为保证各地做好3年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我部制定了《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3年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以下简称编制大纲,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编制大纲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做好3年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各地在编制过程中,要按建设任务要求倒排工期,细化并明确具体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工程建设进度、前期工作经费和地方建设资金筹措方案、水管体制改革进度等内容,确保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部反馈。

各地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年实施方案要于20071030日前完成,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备案。我部将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通报制度,对照各地区3年实施方案,定期对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附件:

《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

3年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一、病险水库基本情况

(一)水库基本情况

说明本地区水库建设总体情况等。

(二)水库安全状况

说明本地区水库安全现状情况。

(三)1998年以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情况及成效

1、实施情况:包括中央补助第一批、第二批规划项目除险加固实施情况和地方筹集资金进行除险加固项目的实施情况

2、主要成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后在防洪、灌溉、发电、供水、生态等方面的效益

3、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病险水库基本情况

1、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大、中、小型病险水库座数、投资估算情况等

2、本地区其他病险水库基本情况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实施方案编制原则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前期工作进度安排

按大、中、小型项目,逐一列出前期工作完成或预计完成的时间表(具体格式见附表1)。

1、大坝安全鉴定(核查)

总体要求:在20083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部专项规划内项目的大坝安全鉴定(核查)工作。

2、工程设计及审查、复核、审批

总体要求:在2008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部专项规划内项目的工程设计、审查、复核及审批工作。

注:山东、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还需编制初步设计对口支援工作详细方案。

(二)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安排

按大、中、小型项目,逐一列出项目实施时间表(具体格式见附表2)。

总体要求: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考虑项目规模、病险程度、危害性、地方建设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前期工作深度等,按轻重缓急分3年完成;小型项目,原则上按每年1/3,分3年完成。

四、资金筹措方案

(一)前期工作经费落实方案

按大、中、小型项目,逐一列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筹措表(具体格式见附表3)。

(二)地方建设资金筹措方案

按照中央确定的3年工作目标和补助标准,积极落实地方建设资金。按大、中、小型项目,逐一列出项目地方建设资金筹措表(具体格式见附表3)。具体要求是:

1、大中型项目: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总投资2/31/21/3的比例落实地方建设资金;省级建设资金,原则上东部地区不得低于地方建设资金总量的30%,中、西部地区不得低于50%

2、小型项目:对规划内重点小型水库项目,采取中央定额补助,包干使用的投资机制,各地应按照3年完成规划内任务的工作目标,在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上,积极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其中省级建设资金原则上中、西部地区不得低于50%

各省可根据实施情况,制定市(地区)、县、乡级资金筹措方案。

五、水管体制改革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安排

(一)水管体制改革情况

按大、中、小型项目,逐一列出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进度、财政部门拨付“两费”有关情况(具体格式见附表4)。

(二)工程竣工验收计划

按大、中、小型项目,逐一列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计划表(具体格式见附表2)。

六、保障措施

 

附表:

1、《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3年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表

2、《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3年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实施进度表

3、《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3年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资金筹措表

4、《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3年实施方案项目水管体制改革进度表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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