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主办
刘宁总工程师在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审查会上的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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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5 15:07  
 
 

在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

审查会上的总结讲话

 

水利部总工程师 刘宁

2006823

 

各位专家和代表:

刚才,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审查意见,会议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水利部党组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水利工作首要任务的一次重要会议,翟浩辉副部长做了重要讲话,充分阐述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的重要性,从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落实治水新思路的高度,指出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应注意和着力研究解决的重点问题,强调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必须加强缺水背景下的水资源管理改革,协调好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关系,并对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

规划按照任务书的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成果丰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技术总负责单位水规总院会同中国水科院、长江水保中心等单位做了大量工作,各流域机构、各省(区、市)水利厅(局)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审查会上,各位专家和代表对规划报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查,提出了很多非常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对这次会议进行简要的回顾和总结。

一、会议取得的成果

规划得到了专家们的肯定。专家认为,规划成果符合实际,指导思想正确,目标明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可行。可以说,通过规划我们获得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的新资料、掌握了新情况,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前期工作有了新进展,在大量的分析论证基础上规划取得了新成果。从规划的编制情况和会议的审查情况看,规划在理念、水源地保护、管理和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都有创新或新的特点。

一是规划基本摸清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首次全面普查了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数量、水质和水量状况、保护区水土流失情况等,在此基础上,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管理及保护情况等进行了系统评价,使规划更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建设方案。

二是在规划指导思想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精神,突出了以人为本的原则、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在全面调查评价的基础上,水量水质统一,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建设与监管并重,使水源地建设和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体系更为完善。

三是在规划措施方案中,突出防治并重,注重水源地的保护。规划根据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目标,结合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配置和排污总量控制等方案,确定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的总体格局;明确了水源地保护、管理、修复、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尤其是在加强饮用水源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饮用水量需求的同时,把改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放在优先地位,致力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和涵养水源。

四是注重应急能力的提高。针对近年来城市饮用水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注意防范饮用水安全风险,提高饮用水常规水源和应急供给的保障能力,建立相应调度管理机制,增强防御突发污染事故、连续干旱和特殊干旱等供水安全风险的能力。

规划凝聚了所有的参与编制工作人员及审查专家们的心血与智慧。在此,对大家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规划通过审批后,将成为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安全建设的一项重要依据,也将成为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的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会议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会议,邀请了对饮用水安全比较熟悉、研究较深,具有很高专业水准的专家,还邀请了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部有关司局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流域机构的专家和代表共同参加。经过一天多的深入讨论,专家和代表们认为,规划贯彻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了治水新思路,建议尽快上报。为进一步修改、完善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专家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看法和建议,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于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调查评价。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涉及水量和水质,不同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会有不同的结论,应将安全状况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作进一步比较、分析和论证。

二是关于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分区。规划的指导思想是指导城市水源地保护和建设的纲领,中央强调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建设要体现水资源节约的要求。专家建议在规划指导思想里还应再强调一下水源地管理的要求和内容。规划报告根据我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特点,结合经济发展布局,提出以饮用水水源地为基本单元、以建制市及县级城镇为规划对象、以省级行政区为单位的编制体系是合理可行的。规划把全国划分为八个区域进行说明,但规划分区原则和依据讲得不够清楚,各个区域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问题主要是什么,这种分区与流域管理的关系等,还应作进一步的分析。另外,各区域水源地建设的主要思路也需进一步斟酌表述。

三是关于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管理。我国区域广阔,各地区情况千差万别,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有水库、湖泊、河道、地下水等类型,有的地区水资源本身短缺,水量不足;有的水源地工程措施单一,抗风险能力差;有的水源地水量没问题,关键是保护和监管的问题,等等。应根据我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类提出管理的重点和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保护、管理措施。比如,以水库为水源的城市应该如何加强水源地管理,做好调度,综合发挥水库效益,保障饮水安全,推动水管体制改革,这些都是需要在管理方面进一步研究探讨的内容。此外,目前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监管是薄弱环节,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应研究建立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是关于工程布局和水源地建设问题。规划提出了各分区水源地建设的工程布局,有些工程尤其是一些调水工程,从国家水资源宏观配置和可行性来看,合理性还需要考虑,要从国家和流域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角度进行研究。再就是为满足城市饮用水不足问题,建设一些新水源工程是适当的,但规划中要依据城市缺水、水源地安全状况,在强调节水和废污水的再利用、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多渠道解决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建设节水型城市的同时,更加充分地论证、支持100个影响较大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制定,并进一步按照有关要求,确定明年的水源地建设项目、保护项目和需要加强管理的项目。

五是关于规划投资和效果评价。有专家提出,规划措施中所列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单位投资有些偏低,应依据实际工程及建设进行复核调整。另外,规划提出的规划实施建议相对单薄,应充实相关内容,规划实施效果方面的内容也需要补充。

六是与相关规划及工程建设的协调和衔接问题。规划涉及内容多、范围广,与流域和区域水资源配置、污染防治、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等密切相关,规划中一些数据也涉及到发改委、城建、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有关数据和研究成果,要做好与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和有关部门数据及相关成果的协调与衔接。同时,诸如南水北调等大型在建水源或供水工程的功能和效益如何在规划中予以表述,合理考虑其作用,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但这些工程的投资、建设等不应纳入本规划。

专家和代表还提出了许多其他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规划编制组对各位专家和代表的发言作了详细记录,会后,将对这些建议和意见逐条进行分析和整理,在修改完善规划报告时进行采纳和参考。

三、关于下一步工作

    按照翟浩辉副部长的讲话要求,根据本次会议形成的审查意见,会后还需要重点抓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及时修改报告。对专家和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规划编制组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和会议记录,进一步归纳提炼,认真修改、调整和完善规划报告,尽早上报水利部。

(二)尽快向国家发改委报送规划报告。按照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制的《全国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将报国务院审批,我部编制的《全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只是其中一个专项规划,不再单独上报国务院。因此,规划报告修改完成后,尽快准备部长专题办公会材料,争取尽早报送国家发改委,并抄报国务院办公厅。

(三)本规划编制具有很多新意和特点,规划编制组要认真总结规划编制过程中研究取得的有益成果,努力在科技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为人饮安全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专家和代表为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审查付出的辛勤劳动和给予的大力支持。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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