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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规计函[2010]93号
关于征求《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基建管理程序,规范设计变更行为,我部组织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起草了《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转你单位,请逐条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月22日前反馈部规划计划司。电子文件请同时发至以下两个邮箱。
联系人:李明、陈建军
电 话:010-63202785、62387581
电子邮箱:jhyc@mwr.gov.cn、jjchen@mwr.gov.cn
附件: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水利工程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 函
抄送: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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