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主办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意见的函(201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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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6 14:22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和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方案》,在各单位申报项目基础上,经反复沟通协调,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编制完成了《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将《实施方案》和具体建设项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单位)征求你单位意见,请抓紧商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有关要求如下:

一、请对具体建设项目逐一进行复核,确保项目建设必要、实施可行,相关数据真实、准确。需要补充完善内容的,请按照相关要求补充完善;需要进行项目调整的,请事先与我部相关司局进行沟通,在沟通一致后再行调整。

二、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所在河流的流域面积必须满足要求,且与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河段中的河流不重复;新增治理项目已实施完成的,不得列入《实施方案》。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中的建设内容与中小河流治理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设项目仍然上报的,一经发现,直接予以核减。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要按照水库防洪任务轻重、下游保护或影响对象重要性等进行排序。

三、《实施方案》所需投资由地方多渠道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结合现有渠道适当予以补助。各地要切实落实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属地管理和工作主体责任。请于2月20日前将商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沟通一致后的有关意见正式行文报送我部,并将具体项目表作为文件附件一并报送,文件和表格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jhyc@mwr.gov.cn。

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和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联系人:

规划计划司 刘德龙 010-63202984

水规总院   林德才 010-63206212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联系人:

建设管理司 赵建波 010-63203410

规划计划司 孙  辉 010-63202767

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联系人:

国家防办   左吉昌 010-63202397

小型水库监测预警设施建设项目联系人:

水 文 局   祝  010-63202432

 

 

 

    水利部办公厅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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