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江河堤防现场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强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管理,进一步管好用好堤防工程建设投资,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经广泛征求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意见,水利部制定了《堤防工程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由我司主办,以水规计[1999]77号文件下发各流域机构、各省(区、市)水利(水电)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电)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共九章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