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主办
参加部基础设施在建项目检查组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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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1 17:0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文件的精神,2月底至3月中旬,水利部组织了7个检查组,分赴各地对部分在建水利工程的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我司领导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在工作任务重、人员非常紧张的情况,派出三位同志参加检查组的工作。其中,矫勇副司长作为第一检查组的组长,负责长江领域荆江大堤、松滋大堤、洪湖大堤、洞庭湖二期治理等项目的检查;另外,还有两名同志参加了长江流域黄广大堤、九江市城市防洪、江西省长江干堤加固整治、鄱阳湖二期治理、大坳水库、同马大堤、无为大堤、安徽长江崩岸治理等项目和淮河流域淮干治理、怀洪新河、东调南下以及连云港海堤等工程的检查工作。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对部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办建管[1999]12号)的要求,同志们深入现场,认真调查研究,针对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检查:工程建设是否符合基建程序;“三制”的实施和到位情况;在建项目的计划安排及资金使用情况;施工是否符合规程规范;是否建立了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历次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3月21日,参加检查组的同志们向部领导作了汇报。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项目法人责任制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部分项目前期工作滞后;招标投标工作不规范;工程监理不规范,工作不到位;部分项目对土方施工的质量检测不重视;部分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部分项目的地方转贷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等。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同志们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积极配合有关司局抓紧工作,争取尽早将检查情况及意见上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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